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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滴筹背后:借社交积累流量 信息未完全核验已筹款

发布时间:2019-12-03 19:02:22 所属栏目:动态 来源:新京报
导读:(原标题:借社交积累流量 信息未完全核验已筹款) 德云社相声演员众筹事件后,水滴筹再陷舆论漩涡。 11月30日,水滴筹因一则《卧底实拍医院扫楼式筹款,审核漏洞多》的报道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。该报道称,水滴筹大量招募筹款顾问,这些顾问以“志愿者”

新京报记者以此案例随机采访了多名爱心人士发现,大多被采访对象都无法接受这样的捐赠项目。广州的小李也认为“有车有房还出来要捐款,这不是和没车没房、真困难家庭抢筹款么?我觉得生病要筹款,至少也得卖车卖房后,实在不够再说,毕竟爱心人士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。”

违法成本低

筹款人诈捐仅被判返还筹款及支付利息

律师陈雷博称,如果一些本身就不符合捐助条件的人发起捐助,筹了很多钱,我觉得如果这个人本身有侵占目的,那么可以告其侵占罪或者诈骗罪,进行适当处罚

以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纠纷为例,该案件于11月初在北京朝阳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法院认定筹款人莫某在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的情况下,在水滴筹平台发起筹款,并违反约定用途将筹集款项挪作他用,构成违约,但最终法院一审只判令莫某全额返还筹款15313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。

水滴筹筹款页面“发起人承诺”这一栏称:“发起人已承诺所提交的文字与图片资料完全真实,无任何虚构事实及隐瞒真相的情况,如有不实,发起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”

北京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、保险专业律师李滨对新京报记者表示,水滴筹筹款页面的发起人承诺称,如有不实,发起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但实际上,这个责任目前来看也就是返还捐助款,而没有其他的责任规定。其实上述案件已经是明显的骗捐,已经具有诈骗犯罪的特征。但实务中由于该患者家属经济上也比较困难,有关案件定性的解释尚未有明确规定,所以尚未见到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判例出现。

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,一般而言,公益组织属于民政局来分管。但在今年5月份发生德云社相声演员众筹事件时,民政部公开回应称,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,不在民政部法定监管职责范围内,但由于(事件)影响到慈善领域秩序规范,下一步,民政部将引导平台修订自律公约,针对群众关切持续完善自律机制,也将动员其他平台加入自律。

据悉,2018年10月,爱心筹、轻松筹、水滴筹3家平台已联合签署发布“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及自律公约”,健全事前审查、提款公示、在线举报等功能,建立求助人“黑名单”,强化信用约束,提升公开透明。

新京报记者 潘亦纯

(编辑:葫芦岛站长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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